青少年科学院

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校园影视创作实践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1   来源:中心办公室   

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校园影视创作实践活动通知

 

各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少年宫: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信息化手段创新活动育人的形式与途径,探索面向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需求的校外课外活动项目建设,搭建校园影视创作活动平台,引导青少年学生以影像方式积极传播优秀校园文化,提升科学探究与媒体表达能力,培养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定于20223-10月举办第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校园影视创作实践活动,望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组织工作,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上海市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参与对象

本市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分小学、初中、高中3个组别。

小学组:1-5年级(科学发现、校园新闻项目),3-5年级(EFP项目)。

初中组:6-9年级(科学发现/EFP/校园新闻项目)。

高中组:10-12年级(科学发现/EFP/校园新闻项目)。

学生以个人兴趣和能力为导向自由选择是否参与本活动。疫情期间,请注意个人防疫安全,严格遵守市教委、各区教育局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三、活动主题

“影像记录成长·光影筑梦未来

四、活动内容

1.“科学发现”微视频创作项目(20223月上旬-8月上旬)。

2.校园EFP多机位创作项目(20223月上旬-8月上旬)。

3.校园新闻创作项目(20223月上旬-8月上旬)。

4.活动成果展映与颁奖(20229-10月)

为达成更好的活动效果,活动期间将组织多次线上专题培训与实践体验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五、组织工作与活动规则

1.“科学发现”微视频创作项目

组队规则:每个队伍由1-3名学生组成,指导教师1-2人,可跨校组队。

作品创作阶段:

时段安排:202238-630日,自主创作视频作品。

创作主题:寻找生活、学习中的某个科学现象或者科学问题,以此开展科学探究,用视频短片的形式对其中的科学原理、探究过程、创新应用等进行科学地阐述和艺术性地表达。

作品规范:视频短片类型不限;作品结构完整,有必要的片头、片尾、旁白解说等,重要知识点和关键信息可用字幕形式辅助呈现;画面清晰稳定,曝光与色彩正常,音频无噪音;时长6分钟以内;文件要求为mp4格式,画面尺寸为1280*720或者1920*1080,容量小于500Mb

作品提交:创作完成后在科艺中心小程序中(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选择“科技活动”/“第十二届校园影视创作实践活动”进行队员信息填报与作品上传。每个队伍创作、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多部作品需多次报名上传;作品要求在本活动开展期间创作,不得使用过往作品。截稿时间为2022630日。

作品评审:2022712-715日;作品经各区初评,每个区选拔每个组别作品数量33%的优秀作品入围终评。

入围终评名单公布:2022722日起在上海市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活动平台(https://shsunshine-zp.shec.edu.cn/)“公告公示”中公布。

终评阶段:

时段安排:2022730日(小学组、高中组)、731日(初中组)。

活动形式:以在线视频形式对每个队伍进行现场拍摄、现场编辑、科学知识答问辩等评测。具体评测方式及活动平台将与入围终评名单一并公布。

请师生注意个人防疫安全,创作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疫保障及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2.校园EFP多机位创作项目

组队与报名:

学生自由组队(可跨校组队),3-5人为一队,其中摄像岗位2-3人,导播1-2人;指导教师1-2人。

活动规则:

1)初评阶段(38日—531日)。

创作要求:以传统EFP设备或者多机位直播软件(雷特宜播/VMIX/OBS等,不限定具体软件和设备)为视频创作平台,队伍在各自学校进行EFP多机位创作,创作内容统一为独唱歌曲《我和我的祖国》。队伍需将正式创作过程的多机位画面(导播台的多路画面或者直播软件的整体界面)以及最终节目画面(PGM音视频)同时录制下来,所录视频不得经过后期编辑处理(仅允许进行文件容量的压缩)。EFP系统要求有2个及以上的摄像机位,允许在摄像机信号之外添加片头片尾等多种媒体素材(包括视频片段、角标、字幕、音乐、音效等)以丰富视频节目内容,拍摄场景实景和虚拟都可以。视频作品要求画面清晰稳定,曝光与色彩正常,音频无噪音;时长5分钟以内;文件格式为mp4,画面尺寸为1280*720或者1920*1080,容量小于500Mb。作品要求以横画幅构图拍摄制作。

作品提交:在科艺中心小程序中(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选择“科技活动”/“第十二届校园影视创作实践活动”进行队员信息填报并将正式节目视频作品上传。每个队伍限创作、提交一部作品;作品要求在本活动开展期间创作,不得使用过往作品。

作品初评:202263-10日;作品经各区初评,每个区选拔50%的优秀作品入围终评。2022618日起在上海市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活动平台(https://shsunshine-zp.shec.edu.cn/)“公告公示”中公布入围队伍名单。

2)终评阶段(7月上旬,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各队以现场多机位创作(EFP)形式,现场拍摄一档电视节目。每队活动时长8分钟,拍摄内容由各队自行准备,主办方提供朗诵节目供各队备用。活动所用器材设备(传统设备及宜播设备各一套)由主办单位统一提供。队伍可事先将创作需要的个性化媒体素材拷贝到现场创作系统中,媒体素材(非现场实拍画面)使用不超过全片30%

如果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终评阶段线下活动,则将以线上方式开展。队伍在各自学校进行EFP多机位创作并将创作的多机位画面(导播台的多路画面或者直播软件的整体界面)通过腾讯会议直播给评委进行评审和监督。相关细则另行通知。

3.校园新闻创作项目

组队与报名:

学生自由组队,队伍人数不超过3人(可跨校),允许其中1名学生担任新闻主播/出镜小记者;指导教师1人。

活动规则:

1)作品创作阶段(38日—65日)。每个队伍创作时长在1-3分钟之内的校园新闻短片,内容须紧扣校园生活,从学生角度挖掘和表现校园内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师生关注的重要事件、热点话题等,主题积极健康。

短片要求符合以下要求:有校园新闻栏目片头;可以设校园新闻主播或现场小记者出镜(演播室实景、新闻现场实景或者虚拟演播室皆可);有新闻标题、受访人员信息等字幕和解说配音;画面清晰稳定,曝光与色彩正常,音频无噪音;时长3分钟以内;文件要求为mp4格式,画面尺寸为1280*720或者1920*1080,容量小于200Mb。作品要求以横画幅构图拍摄制作。

创作完成后在科艺中心小程序中(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选择“科技活动”/“第十二届校园影视创作实践活动”进行队员信息填报并将正式节目视频作品上传。每个队伍创作、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多部作品需多次报名上传;新闻短片要求在本活动开展期间创作,不得使用过往作品。

主办方将在3月、4月、5月底对当月上传的新闻短片进行初评,选拔其中50%的优秀作品进入终评,622日起入围终评结果将在上海市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活动平台(https://shsunshine-zp.shec.edu.cn/)“公告公示”版块中公布, 同时入围作品将在上海市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活动平台进行展示。

2)终评阶段(7月上旬)。入围作品的创作队伍安排队员参与新闻采编知识的问答和视频拍摄、视频编辑能力的评测。活动将视新冠疫情发展的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能采取线下终评活动。具体活动时间、活动平台/地址、终评细则等另行公布。

浦东新区学生除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小程序中报名提交各项活动作品外,另需由本校负责老师统一登录浦东新区教育局德育大数据平台(http://10.66.108.163/phyEdu/login)报名,否则将无法参与区级评选。

杨浦区学生除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小程序中报名提交各项活动作品外,需登录“童创空间”——杨浦区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平台(http://jshd.edu.sh.cn/index.html),选择“2022年杨浦区青少年科普影像系列活动”报名和上传作品,参与本区评选。

成绩公布:2022820日起在上海市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活动平台(https://shsunshine-zp.shec.edu.cn/)“公告公示”中公布。

4. 活动成果展映与颁奖(校园影视盛典)

活动内容:20229月下旬,在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本活动各项目优秀作品展映与颁奖,并同步举行上海青少年影视教育论坛。

六、评审与奖项设置

1.科学发现微视频创作项目:

作品评审标准(满分60分):

·视频作品反映的科学现象有研究价值,探究过程科学规范有创新(35分)

·视频作品结构完整,具备电视节目形态特征(15分)

·视频作品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自然,声音干净均衡(5分)

·视频作品表达具有艺术性(5分)

终评标准(满分40分):

·影视拍摄能力(10分)

·影视编辑能力(10分)

·科学答辩(20分)

每个组别按照视频作品评审得分+现场终评得分的总成绩进行排序,评选出作品总数的5%10%15%为一、二、三等奖。每个组别设“最佳科学发现奖”1个,“最佳制作奖”1个,“优秀指导教师”1个。

2. 校园EFP创作项目:

1)初评环节:

评委对每队提交的初评阶段作品进行评审,满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摄像设备操控与构图能力(40分)

·导播调控与应变能力(40分)

·视频节目结构完整与创作创新性(20分)

2)终评环节:

评委在现场(在线)对每队创作实况进行评审,满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摄像设备操控能力(25分)

·摄像画面构图能力(15分)

·导播调控与应变能力(40分)

·视频节目结构完整与创作创新性(20分)

每个组别根据终评成绩评选出终评阶段作品总数的10%15%20%为一、二、三等奖;每组别设“最佳导播”1名、“最佳摄像”1组(3人)及“优秀指导教师”1名等三个单项奖。

3.校园新闻创作项目:

1)作品初评标准(满分60分):

·新闻选题(紧扣校园生活,主题健康有正能量,能引起共鸣和关注,15分)

·新闻稿件(文字简练生动,符合新闻报道要素,时效性强,能从学生角度挖掘新闻点,15分)

·短片制作(摄像构图精美、画面稳定、曝光与色彩准确,剪辑与制作精良,20分)

·新闻主播/小记者(主播场景符合新闻特点,新闻主播/小记者语言规范流畅、口齿清晰生动,有学生气息,10分)

2)终评评审标准(满分40分):

·新闻知识问辩(20分)

·视频拍摄能力测评(10分)

·视频编辑能力测评(10分)

每个组别按照作品初评得分+终评得分的总成绩,评选出作品总数的5%7.5%15%为一、二、三等奖;每组别设“最佳主播/小记者”3名。

七、活动联系人
    联系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中山西路1247号)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13701917589 

  箱:13701917589@qq.com

联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虹口区欧阳路67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3564467558

  箱:cleverboyno.1@163.com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20223


 

分享到: